即日起,中国驻纽约总领馆调整申办赴华工作、商务、探亲等签证的要求。有办理相关签证需求的领区内(领区划分详情)申请人,请按照如下要求申办:
一、申办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申请人向总领馆签证专用邮箱visaoffice.ny@vip.163.com发送邮件。
邮件题目格式:“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拟申请签证种类”。
邮件内容:请在正文中说明拟赴华事由和拟赴华时间,并在附件中以PDF或JPG格式上传申请签证所需材料(详见下文)。
(二)总领馆进行初审。
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完整的,总领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邮寄纸质材料;对符合受理范围但材料不完整的,申请人按要求补充完整后,总领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邮寄纸质材料。
(三)申请人邮寄纸质材料至总领馆。
(四)总领馆进行复审。
复审通过的,总领馆将签发签证并邮寄给申请人。复审发现邮寄材料不完整或仍需补充材料的,总领馆将告知申请人。复审未通过的,总领馆将把护照等有关材料原件邮寄给申请人。
二、受理范围及所需材料
签证种类 | 适用人员 | 所需材料 |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从事经贸、科技、交流等活动人员 | 中国境内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 | 1、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照片资料页;
2、在总领馆领区居住的证明,如近期水电缴费清单、驾照等;
3、申请M、F、Z、S1、S2、Q1、Q2字签证的申请人,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如CDC接种卡等;
4、如系在美第三国公民,须提供在美合法停留、居留的证明,如绿卡、签证、I20、I94表等;
5、请登录http://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在打印出的确认页和申请表上分别签字。(提出申请时只需向邮箱发送确认页,邮寄纸质材料时请邮寄确认页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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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字签证 | 赴华工作人员 |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
S1字签证 (随居) | Z字签证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1、Z字签证持有人签字的邀请函; 2、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3、邀请人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或Z字签证。 | |
S2字签证 (探亲) | Z字/M字/F字签证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1、Z字/M字/F字签证持有人签字的邀请函; 2、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3、邀请人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Z字签证、M字签证或F字签证。 *如邀请人的已满18周岁的子女或其配偶确需赴华探亲,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详细情况说明。 | |
Q1字签证 (团聚)
Q2字签证 (探亲) |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系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字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3、如申请Q1字签证,须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申请Q2字签证,须在邀请函中写明亲属关系。 |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申请S2字签证。 | |
C字签证 | 机组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
此外,因紧急人道事由(如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赴华,须提交已故亲属或病危重亲属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危重通知书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外交、公务类签证请径向总领馆(邮箱visaoffice.ny@vip.163.com)咨询办理。
三、以上如有调整,总领馆将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驻纽约总领馆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