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驻纽约总领馆护照签证组为领区内(纽约州、马萨诸塞州、宾夕法尼亚州、新泽西州、俄亥俄州、新罕布什尔州、康涅狄格州、缅因州、佛蒙特州、罗得岛州)申请人办理领事证件业务,包括:
(一)为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办理护照及其他旅行证件;
(二)为外国公民办理赴华签证(含香港特区签证/进入许可);
(三)办理文书公证和认证。
二、联系我们
(一)办公地点
地点:Passport and Visa Office (靠近42街一侧)
520 12th Ave. New York, NY 10036
(二)公众办证咨询信箱:ny_hz@csm.mfa.gov.cn(护照、旅行证业务);ny_visa@csm.mfa.gov.cn(签证);ny_gzrz@csm.mfa.gov.cn(公证、认证和《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健在证明)业务))
1、上述邮箱仅供申办护照、签证及公证认证等领事证件者咨询使用,咨询时请按照业务分类联系对应邮箱。非领事证件相关业务咨询,请勿发送至上述邮箱。
2、在发送咨询邮件前,请认真浏览我馆网站中关于办理护照、签证、公证、认证等栏目的相关内容,我馆网站阐述清楚的问题,恕不回复。
3、请尽可能在邮件中说明您申请的详细情况,并请在来信“标题”(Subject)处注明您拟申办的证件种类,如“护照”、“旅行证”、“签证”、“公证”或“认证”(如申请已提交,请注明取证单号),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回答您的问题。
(三)办证咨询电话:212-868 2078
中国公民证件服务咨询专线:212-244 9498
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和下午1:00-4:00。由于咨询量大,电话线路极为繁忙,建议您通过访问本网站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咨询。
(四)护照签证组组长信箱:ny@csm.mfa.gov.cn
本信箱供申请人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由护照签证组组长专门负责(咨询问题请勿使用此信箱)。护照签证组欢迎申请人就改进我们的各项服务等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