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纽约总领馆关于护照、旅行证回邮服务的通知
2019-09-10 02:54
 

  为便利海外侨胞办理护照、旅行证,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将于2019年9月11日起扩大护照、旅行证回邮服务范围,在现有的外地办证回邮服务基础上,对在办证大厅受理的部分符合条件的护照、旅行证申请提供新证件回邮服务。

    一、申请方法

    (一)申请人在总领馆办证大厅正常换发护照、旅行证(即取证单标注有明确取证日期),邮寄地址位于总领馆领区内的,可选择新证件回邮服务。
    因人手问题,现阶段暂无法向纽约市辖五区(曼哈顿、皇后区、布鲁克林区、布朗克斯区、史丹顿岛)提供回邮服务。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在办证大厅递交护照、旅行证申请时,可一并提出新证件回邮服务申请,并提供:
    1.取证单原件(递交护照、旅行证申请时在办证大厅窗口获得)。
    2.23美元现金支票,即“Money Order”,其中包括证件规费18美元,交给总领馆的邮寄服务费5美元(该费用不是邮资)。
    3.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USPS PRIORITY MAIL)。
    (1)请使用美国邮政局USPS PRIORITY MAIL信封(离总领馆最近的USPS 营业点位于42街第9马路和第8马路之间,地址:340 W 42nd  St)。
    (2)请将足够邮资贴于信封上,并拍照留存信封“查询码”(Tracking Number)以便查询邮件递送进度。
    (3)在信封上填妥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在信封右上角标注取证单号、申请人中文姓名。信封上“收件人”与“发件人”处请都填写申请人本人姓名及地址信息。
    注:在总领馆办证窗口递交申请时未能提供回邮信封的,可在准备好回邮信封后于当天再回到总领馆提供。再次到馆后,请向办证大厅一层咨询台寻求协助。

    二、特别提醒
    (一)各类邮寄服务均存在丢失、损毁、延误风险。选择邮寄证件,即表示了解风险,愿自行承担。
    (二)新证件办妥后2个工作日内,总领馆工作人员集中将有关回邮信封寄出。申请人可登陆USPS网站,凭回邮信封“查询码”(Tracking Number)查询邮寄状态。建议护照申请人在办理日期的第10个工作日查询,旅行证申请人在办理日期的第6个工作日查询。
    (三)邮寄服务环节多、流程复杂,送达时间难以确定。建议申请人在收到新证件后再安排行程,以免影响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