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对海外中国公民而言,每位公民都有寻求和获得领事保护的权利,但也应承担相应义务和法律责任。主要有:
1、要求中国驻外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必须提供真实信息,不能作虚假陈述;
2、在主观上有接受领事保护的意愿。使领馆在实施领事保护时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3、要求不超出所在国国民待遇水平。使领馆在实施领事保护时必须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可以保障当事人获得与当地人平等的对待,但不能帮助获得更好的待遇;
4、不能干扰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的正常办公,应尊重外交、领事官员;
5、依法交纳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相关费用;
6、严格遵守当地和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2097
http://newyork.china-consulat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