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情形】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申请方式】
请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馆办理,不可委托他人。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驻纽约总领馆护照业务受理窗口设在办证大厅二楼,申请人在一楼咨询台领取排队号码后请到二楼大厅就坐,等待叫号办理。无法步行上楼的申请人(如乘坐轮椅、年长行动不便等)请尽量预约13:00-14:00时段,并在抵达后在咨询台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我们将安排申请人在一楼大厅专门窗口完成申请。
【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和“申请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登记表”。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二、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三、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四、美国绿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五、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六、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办理时间】
使领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核实所需时间无法确定。
普通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第4个工作日取证。
加急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第2-3个工作日取证。
特急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的工作日制证。
【缴费和取证】
取证无需本人到场,可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无需其他材料)前来缴费并领取护照。
取证单为取证的唯一凭据,请务必妥善保存,遗失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领取护照无需预约,在进入大厅时也无需领取排队号码,请径前往9号窗口。
一、收费标准:
20美元(含进入许可费用)/件;加急办理,每人加收25美元。特急办理,每人加收37美元。
二、收费方式:
请选择以下方式向使领馆支付费用:
(一)信用卡,仅限Master Card、Visa或银联卡。
(二)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支票的收款人应为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支票付款金额务必准确。
(三)微信支付、支付宝。
(四)不接受现金、个人支票、网银转帐,也不接受American Express等其他种类的信用卡。
【咨询方式】
一、电子邮件:ny_hz@csm.mfa.gov.cn
发送邮件时,请告取证单号码,并注明查询事项(如办理护照、旅行证等)
二、电话:中国公民证件服务咨询专线: 212-244 9498,证件咨询电话:212-868 2078 。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 - 12:00, 13:00 -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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