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补发

2018-12-07 01:00

【适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  


【申请方式】

办理前请发送电子邮件至ny_hz@csm.mfa.gov.cn 进行预约,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该申请无法撤销,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因公护照换发可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同时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提醒国内派出单位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通过中国领事APP提交的,需线上填表及上传材料,务必填写身份证号码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登录“中国领事”APP,在首页点击“护照/旅行证”模块,根据页面提示在线填写表格,逐一上传证件照、申请材料和必要的情况说明。


二、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及有关表格

    (二)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三)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请着与背景不同颜色的深色服装。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四)在美居留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效中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

(六)签名纸采集签名

(七)护照遗失、被盗、损毁情况声明

三、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  

因公护照由国内制作后寄回,取证时间无法确定。没有加急、特急服务。  


【缴费和取证】  

一、如到馆取证无需本人到场,可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无需其他材料)前来领取护照。

取证单为取证的唯一凭据,请务必妥善保存。遗失取证单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领取护照无需预约,在进入大厅时也无需领取排队号码,请径前往9号窗口。  

二、如邮寄取证,需缴纳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

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中的收款人应为: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请勿填写为Chinese Embassy等,否则无法完成付款手续。

    驻纽约总领馆的邮寄地址是:Passport and Visa Office,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520 12th Ave., New York, NY 10036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Money Order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寄收件地址(可均填写您的地址)并付足邮资。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留存运单号Tracking Number用于跟踪邮寄情况。驻纽约总领馆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咨询方式】

    一、电子邮件:ny_hz@csm.mfa.gov.cn   

发送邮件时,请告取证单号码,并注明查询事项(如办理护照、旅行证等)  

二、电话:中国公民证件服务咨询专线: 212-244 9498,证件咨询电话:212-868 2078 。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 - 12:00, 13:00 - 16:00